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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业余无线电台站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06-261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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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

业余无线电台站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业余无线电台使用单位和个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内蒙古自治区业余无线电台的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促进业余无线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业余无线电相关数据管理的通知》(工无函〔2023〕59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实际情况,工信厅无线电管理局决定在全区开展2025年度业余无线电台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加大对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分阶段有序推进检查工作,力争达到规范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促进业余无线电活动有序开展的目的。

 二、检查范围

 全范围内已取得无线电台站执照,且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业余无线电台站。

、检查时间

2024年6月中旬起至202510月下旬止。

、检查方式

鉴于我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数量较大、设台人员流动性较强等特点,2025年度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查工作由业余无线电台设台人员自主进行。为了做好督促落实、统计汇总等相关工作,本次自查工作将由内蒙古自治区业余无线电协会配合组织开展。

(二)抽查。抽查工作由全区无线电管理机构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于9月中旬至10月下旬分期分批对全业余无线电台随机进行

 、检查内容

(一)被检查对象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载明事项工作的情况,是否按照电台许可中已核定的台址/使用区域、业余无线电台呼号、发射设备型号及出厂号等事项设置使用;电台发射参数是否符合核定的业余电台类别(分A、B、C类)管理要求等。重点核实执照规定的使用区域是否准确、使用频率范围和发射功率是否符合《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要求。

(二)被检查对象具备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相关条件的情况。是否具备正常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基本条件;电台操作者是否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相关业务技能;是否对其他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三)被检查对象遵守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情况。是否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是否有盗用、转让、私自编制或违法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情况等。

、注意事项 

(一)各业余无线电台设台人员,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年度业余无线电台检查工作,要积极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请主动与内蒙古自治区业余无线电协会联系对接、配合工作,认真填写《2025年度业余无线电台检查表》(见附件),并将经本人签字的电子版(可拍成照片)在9月底前发送至nmgwxdglj@163.com邮箱(邮件请按照“呼号+姓名的方式命名)。

(二)内蒙古自治区业余无线电协会负责对自查工作督促落实要充分发挥协会自律管理作用,逐步?建立完善会员诚信档案。

 业余无线电协会联系人:付强,电话:0471-6596280

(三)各盟市无线电管理机机构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执法要求,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应遵循约束与激励并重、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告知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对检查对象未按期整改的,要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2025年6月25日



附件:业余无线电台自查表(空白).docx





  QQ群:6013968

协会业余中继频率:

439.600/- 8/T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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